陆之行就是做梦也不会想到,时隔多年再次重逢。沈卿安会从当初随便捏边搓圆的软柿子,直接跨物种成了带刺的玫瑰花。
第三十一章 劫财还是劫色
徐嘉洲和阮露白走了之后,陆之行还是被人给扣在了包间里,说是要不醉不归。
酒精上头之后,陆之行就已经有些昏沉,到最后原本应该沈卿安喝的也被推到他那里,理由是她还得开车。
凌晨三点,包间里已经倒下了一大片。
沈卿安拢了拢身上的衣服,起身把已经不省人事的陆之行拖着往外走。他浑身上下软趴趴的没一点力气,几乎整个身体都是挂在沈卿安身上的。
陆之行喝大了其实是个特别没有酒品的人,出到外边被冷风吹了满脸,就嚷嚷着好热要脱衣服。沈卿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给丢回了副驾驶,给扣上了安全带。
陆之行最后是被第二天的天光叫醒的,刺眼的光线让他下意识抬手挡住了眼睛。
等到适应了一会儿,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还在沈卿安的车里。秉着作为一个纯洁小处男的想法,陆之行极其迅速地把自己从头到脚的衣服给检查了一遍。确认完整之后,又莫名觉得有点失落。
陆之行扶着自己早就僵掉的后颈,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一边心想,这女人也太不厚道了吧,居然就这么把他丢在车里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