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界有识之士之所以“高抬”三民主义,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官方的支持,以维持佛教的生存与发展。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世事人心对佛教界并不利,带着各种理由反对佛教的人甚多,佛教界人士自己总结的社会人士的反佛理由就有十条之多:违反儒道;破坏礼俗;危亡国本;崇拜偶像;滋生无用游民;浪费财物;妨碍身心;不合时代潮流;不切实用;不重实际。此外,自清末以来的“庙产兴学”风潮延至民国不仅没有止息,反而时有大兴之势。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国立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提出了“庙产兴学”议案,主张没收全部庙产充作教育基金。后又组织成立“庙产兴学促进会”,遂于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直到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监督寺庙条例”,规定“寺庙财产及法物为寺庙所有”,这一风波才告平息。可见,当时官方的支持与保护,对于佛教事业的存在与发展确实相当重要,这也难怪佛界人士要“高抬”三民主义了。
回族人士也“根据三民主义要求中国回族之自由平等”。[10]并列举孙中山《建国大纲》第四条“……对于国内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民国党敢郑重宣言,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国民政府行政院命令“国民政府基于此次政纲,对国内各民族各宗教,素来扶植保护,不遗余力,回教人民,为中华民国重要之成分”等内容以为参政之依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