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泉源,上面已说过,是意识与潜意识的融会交流错综的情感意象和概念所促成;无疑地,诗的表现必是一种形象情感思想合一的语言。但是这种语言,不能仅是语言,它又须是一种类似动作的表情,这种表情又不能只是表情,而须是一种理解概念的传达。它同时须不断传译情感,描写现象诠释感悟。它不是形体而须创造型体颜色;它是声音,却最多仅要留着长短节奏。最要紧的是按着疾徐高下和有限的铿锵音调,依附着一串单独或相联的字义上边;它须给直觉意识,情感理智,以整体的快惬。
因为相信诗是这样繁难的一系列多方面条件的满足,我们不能不怀疑到纯净意识的,理智的,或可以说是“技术的”创造——或所谓“工”之绝无能为。诗之所以发生,就不叫它做灵感的来临,主要的亦在那一闪力量突如其来,或灵异的一刹那的“凑巧”,将所有繁复的“诗的因素”都齐集荟萃于一俄顷偶然的时间里。所以诗的创造或完成,主要亦当在那灵异的,凑巧的,偶然的活动一部分属意识,一部分属直觉,更多一部分属潜意识的,所谓“不以文而妙”的“妙”。理智情感,明晰隐晦都不失之过偏。意象瑰丽迷离,转又朴实平淡,像是纷纷纭纭不知所从来,但飘忽中若有必然的缘素可寻,理解玄奥繁难,也像是纷纷纭纭莫明所以。但错杂里又是斑驳分明,情感穿插联系其中,若有若无,给草木气候,给热情颜色。一首好诗在一个会心的读者前边有时真会是一个奇迹!但是伤感流丽,铺张的意象,涂饰的情感,用人工连缀起来,疏忽地看去,也未尝不像是诗。故作玄奥渊博,颠倒意象,堆砌起重重理喻的诗,也可以赫然惊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