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兵制,名为摹仿唐朝,实在亦是沿袭元朝的。其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每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诸卫或分属都司,或直属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都司则都属都督府。卫所的兵,平时都从事于屯田。有事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之兵用之。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归其卫所。于此点最和唐朝的府兵相像。而卫指挥使和千户、百户,大都世袭;都督、同知、佥事等,多用勋戚子孙,则是摹仿元朝的。元朝以异族入居中国,这许多人,多半是他本族,所以要倚为腹心。明朝则事体不同,而还沿袭着他,实在很为无谓。凡勋戚,总是所谓世禄之家。骄奢淫佚惯了,哪里有什么勇气?明朝后来,军政的腐败,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其取兵之途有三:一为从征,二为归附,都是开国时的兵,后来定入军籍的。这亦是摹仿元朝。而明朝最坏的是谪发,便是所谓充军。有罪的人,罚他去当兵,这已经不尽适宜,却还有理可说。而一人从军,则其子孙永隶军籍。身死之后,便要行文到其本乡去,发其继承人来充军,谓之句(gōu)补。继承人没了,并且推及其他诸亲属,这实在是无理可说。而事实上弊窦又多。要算明朝第一秕(b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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