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类似于之前谢飞红配绿赛狗屁的穿搭数不胜数,在这个年代,只要能保暖,似乎穿什么都无所谓。
然而。
林阳将会成为新一代的穿搭交付,他会将ootd穿搭给推上潮流的顶峰。
前世。
流行一个得吃小子的称号。
要不是这个年代,f426还没有横空出世,林阳高低都要搭配上一件得吃小外套。
只不过。
能够利用上的资源很少。
打开衣柜的时候。
其实林阳还是有点头疼的。
他搞不明白自己前世的审美,任何一件衣服拿出来,在将来都是可以被称之为精神小伙的必备穿搭。
见状,他长叹了一口气:“就差豆豆鞋,跟精神裤,我就要凑齐精神小伙三要素了。”
翻找了一圈之后。
林阳利用现有不多的资源,硬生生给自己搭配出了一套较为合理的穿搭。
他照着镜子,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得以的笑容。
“高街男孩,今晚我要成为全场的焦点!”
说罢。
林阳就满意的离开了。
王叔在楼下早已经恭候多时了。
车上。
王叔一天比一天的心情好,他在千玺集团当了半辈子的司机,准确来说,已经算是半个慕容家的人了,能看到公司到现在有所眉目,他自然是开心。
“王叔,今天我可能要外出一趟,现在公司内的事务已经完全安排妥当了,现在只需要有人盯着就可以了,这段时间里可千万不能出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