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歌舞音乐艺术中,清前期最具特色的,当属维吾尔族的“木卡姆”与“赛乃姆”;藏族的“囊玛”等。
“木卡姆”与“赛乃姆” 维吾尔族的木卡姆又称“十二木卡姆”。“木卡姆”阿拉伯语意为“最高的位置”,在音乐上,即“大型乐曲”之谓,全部应有十二套。其中,每套套曲,由“大拉克曼”(即大曲)、“达斯坦”(即叙事歌曲)、“麦西热普”(即娱乐,包括歌唱、舞蹈、猜谜、对词等)三大部分构成。“赛乃姆”是成套歌舞舞曲之一,共有八套,每套流传地区不同,音乐亦有差异,但其音调均热烈欢快,节奏鲜明。在伴奏的乐器上,“木卡姆”大型舞曲,常用手鼓、沙塔尔、弹布尔、沙巴依、扬琴、卡龙、皮皮、都塔尔、热瓦甫、艾捷克等;而“赛乃姆”演奏时,则多用弹布尔、热瓦甫、都塔尔、手鼓、它石、唢呐、皮皮、艾捷克、沙塔尔、笛子、扬琴等乐器来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