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毫无疑问,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无”与“无极”、“太极”或“太虚”具有一定的联系。从起源上看,“无”是“可道”世界中的存在,其具有“可道”形态的本体论内涵,正是在“可道”世界中对“未始有物”即“无”的追问中透显出了“无极”、“太极”或“常道”世界,所以,“无”的无规定性实质上成为“可道”世界与“常道”世界接壤的桥梁。从而,“无”与“无极”或“太虚”本体具有了联系。一般而言,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往往会有“虚无”连用的情形,其显示的正是“无”的规定与“无极”或“太虚”的无规定之间的关联。但这种联系并不能使“无”的内涵与“无极”、“太极”或“太虚”的内涵完全一致。因为根本而言,“无”的“可道”形态决定了其不可能具有“无极”、“太极”或“常道”形态的“太虚”内涵。
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常道”的本质内涵就是“太虚”、“虚极”或“太极”、“无极”,而不是“无”。
[1] 《道德经·四章》。
[2]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绝对的、终极的“是”或“存在”也就是“上帝”。比如,在《旧约》中,当摩西请问上帝的姓名时,上帝回答:“我是我所是。”(《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第14节。)很显然,这里的“我是我所是”意味着至高、终极的“是”或“存在”,它以自我为根据,与老子的“道法自然”即“常道”以“自在”、“自己如此”、“本来如此”、“独立不改”为归具有一致的内涵。但西方传统哲学中作为上帝的“是”或“存在”是在“是论”或“存在论”中经过逻辑推演而产生的绝对存在,而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常道”却是通过“虚”即“不是”或“不存在”进行追溯所凸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