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关于有益的和有害的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中,推不出下述命题:如果非X是有害的,那么X就是有益的,反之亦然。然而,如果非X是有害的,则称X是被需要的。这里被需要是指,缺乏X或者X消失是一件坏事情,是某种恶。被需要的矛盾概念是有害的,反之亦然;在这个意义上,被需要的和有害的是作为矛盾者而对立的,而有益的和有害的是作为相反者而对立的。
为生命提供对它有益的东西,这是在增进它的福利。为生命提供它所需要的,并且关照生命不要丧失其所需,这是在保护它的福利。保护生命福利的事情(行动,事件),在“有利的”(good for)一词可以用“有用的”(useful)来表示的意义上,对于该生命是有利的;但在我们把“有利的”一词称作“有益的”意义上,对于该生命不是有利的。(参见第三章第一节)
12.根据我们已定义的有益的和有害的概念,我们已把偏好选择称作“逻辑构想”。它是一个构想,这蕴涵着两个意思。首先,这蕴涵着:我们所谈论的是一个人会如何选择,假如给予他某个选择机会的话;而不是在谈论他实际上作了什么选择。其次,这蕴涵着:我们假设了在价值判断中所涉及的那个因果复合物,在该主体作出选择之时,是完全为他所知晓的。这第二个假设意味着:在这个主体的知识中没有任何不完善,以至于这种不完善一旦被察觉到并且被修正,这个主体就会改变其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