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主持下当场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以后发生法律效力3
在诉讼过程中签订离婚协议书
法院可以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予以确认,协议内容体现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并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1
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合意
3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4
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
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方式的约定6
关于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及方式选择的约定7
关于离婚协议书效力的约定
8
其他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列明的事项律师解读 1.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可以,因为根据规定,能够作为法院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离婚协议并非生效的司法文书,所以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2.离婚后又复婚的,原离婚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复婚行为对离婚协议中财产方面和人身方面的内容影响是不同的。对于财产方面的内容,离婚协议生效后,其中对财产的约定和一般的民事合同没有区别,复婚后仍然有效,原约定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比如房产、贵重物品等,也不会复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等人身方面的内容,双方的复婚行为使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抚养费支付多少、探望权如何行使等问题变得毫无意义,原离婚协议的目的不复存在,所以这部分内容自然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