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本质一体感的典型例证使一批老一代作者(如冯·哈特曼、柏格森)发展出了爱的认同理论,即下述命题:对另一个人的爱就是通过一体感将另一个人的自我纳入本已自我之中。这个理论最强有力的支柱便是母亲和子女之间的联系。在这一方面最典型的说法是:被爱者从身体空间上原本是施爱者的一“部分”,导致受孕的行为和忍让这两者之各种体验因素(繁衍后代的本能和欲求以及性欲)、胎儿的分娩(繁衍后代的本能和自我保存欲望连续性地过渡到早在产前便已开始的抚育后代的本能的萌动)、对由母体分离出的孩子本身的抚育(抚育后代的本能连续性地演变为偏重心灵方面的母爱),所有这一切似乎并非飞跃般地,而是连续性地出现的。我们姑且不去讨论一个不太清楚的问题,即正如为了消化(按照巴甫洛夫的说法)是否需要“食欲”及其补充物(特殊胃液)那样,为了有效的受孕是否需要心理因素(如自动的繁衍后代欲望的萌动)。仅就这些事实本身而言,它们绝不可以用来证明爱是利己主义,或者(说得更恰当一些)自我保存欲望通过将外来自我纳入本己自我从而达到超越本己自我的延伸。这些事实的含义恰恰相反,维护和抚育后代的本能在产前就已明显地与自我保存欲望区别开来了。对于其动机一直被认为与自我保存欲望有关的对堕胎的天然畏惧,足以清楚地证明这一点。在产前,即便对母亲本身而言,母亲和胎儿也是两个生命,其欲求冲动从现象上看也是有区别的。在这里,自我保存欲望及其萌动绝对不是“连续性地”过渡而成母爱。处在这种连续性的心灵关系中的,毋宁说是繁衍后代的本能和抚育后代的本能。在动物界,母亲为幼仔的出生和保存而“牺牲”自我保存的事见诸许多记述,这说明两种欲望的独立性和对抗性,这两者恰恰不是在分娩之后产生的,而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存在,而且从现象上看也是被分别体验到的。没有什么如哈特曼所说的将孩子“纳入”自己本身(及其自我保存欲望)这层含义上的母亲与孩子的一体感,也许人们更有理由从(热切地)献身于孩子自我这个意义上提出,母亲与孩子经常存在着日益接近着的一体感。一个一心想成为母亲和期待着做母亲的少妇的精神恍惚状态,正是那种内在于机体之内的、成长着的胎儿给予她的激情。甚至保存和抚育后代的本能与我们有理由称之为母爱的东西之间的“连续性”程度也并非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高。我倒是认为,本能和爱在这里往往是对立的。孩子越小,越达不到独立的、有灵性的自我,本能的活动——作为女性繁衍后代欲求的继续——便越明显。正是在这一方面“最具有母性的”母亲们的无休无止的爱抚,往往妨害着孩子心灵上的独立自主发展;她们努力促进孩子机体的生长,其结果却阻碍着他精神上的成长。自然语言所称“猴子之爱”者,指的便是这种爱抚、监护和无目的温存。看起来母亲的这种纯然的——未加进任何爱的——本能仿佛要把孩子重新收回于提供保护的身体之内似的,难道不是么?真正的母爱在于消除这种倾向,目的是让孩子发展成独立生命,即让他慢慢从机体之暗室内走出来,逐渐升入意识之光之中。母爱——像一般的爱那样——在于从其归宿(terminus adquem)理解孩子,而不是像本能那样从起点(terminus ad quo)看待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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