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愿望、个人行动的冲突之所以构成社会发展的“合力”,使社会发展呈现出客观性,是因为他人活动制约某人活动,他人活动就是制约某人活动的客观条件;前人活动制约后人活动,前人活动就是制约后人活动的客观条件;他人活动在某人活动之外,前人活动在后人活动之前,因而它们都具有非选择性,即不以某人、后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他人活动对某人活动的制约就是生产关系对个人活动的制约,前人活动对后人活动的制约就是作为人们“以往活动产物”的生产力对后人活动的制约;在前人活动中,个人活动又是相互制约的。
社会发展客观性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不是存在于人的活动之外,不可能脱离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而独立自存,但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又不以人的意识、意志为转移。这的确是一个自相缠绕的哥德尔式的怪圈。在人类思想史上,只有唯物主义历史观才打破了这一怪圈。其秘密就在于,唯物史观“把人们当成他们本身历史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来理解社会与个人关系,从而达到了历史研究的“真正的出发点”。
二 历史规律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中
历史不同于自然。自然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盲目作用的结果,“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5]。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但是,历史又离不开自然。社会实际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双重关系的统一,“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6]。离开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只能建立在虚无之上;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只能走向唯心主义历史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