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作为广州某小学的教师,在产假结束后却遭到了学校的违规调岗安排,随后更被终止了劳动合同。此案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谢某五万多元。 这起事件不仅涉及个体的权益保护,更引发了对于女性职工在职业生涯中遭遇不公待遇的深刻反思。谢某自2014年起在某小学担任教师工作,期间与学校签订了书面的聘用合同。 2020年底,谢某因生育需要,依法向学校申请了产假和哺乳假。产假结束后,谢某提交了返岗申请,希望继续履行教师的职责。 出乎谢某意料的是,学校并未按照原先的岗位安排她返回工作,而是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她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对于这一明显的职业降级和岗位调整,谢某明确表示了不同意。 她认为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背景与这些岗位不匹配,且这种调整无疑是对她个人尊严和职业发展的极大打击。由于双方未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谢某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并未出勤。 而学校方面则在2021年6月15日向谢某发出了《<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到期后不再续签。面对学校的这一决定,谢某感到既震惊又无助。她认为学校在哺乳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谢某首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仲裁申请。在仲裁未果的情况下,她毅然将此事诉诸法院,要求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经过审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学校支付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共计五万多元。然而,双方均对这一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了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双方的上诉请求。 法院认为,学校在谢某哺乳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违反了的相关规定。这起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纷纷表示,女性在职业生涯中常常面临各种不公待遇和歧视,尤其是在生育和哺乳期间。 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女性职工的权益。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肆意侵犯女性职工权益的情况。这起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推动性别平等文化建设等方面。只有当整个社会都认识到女性职工的重要性并尊重她们的权益时,才能真正实现女性职工的平等。 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用人单位应该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女性职工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和待遇。这起广州女教师哺乳期遭违规调岗的事件不仅是个案,更是对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一次深刻警示。 此案的判决这无疑为广大女性职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维权依据。同时,也提醒了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不得随意侵犯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日话题: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吗?我们一起留言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