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经实证分析可知,风险认知与自保行为和传播行为之间的共变性并不明显,故对风险认知的调控并不能直接作用于该两种行为。但认知与对抗行为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对抗行为的产生。因此,管理者可通过对公众风险认知的度量,结合相关因素共同推测对抗行为概率与程度,为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第三,公众风险认知受到政府、媒体、专家及他人四大社会主体的共同作用。防范公众的对抗行为需要从源头处入手,即通过规范与优化邻避项目中的政府决策、媒体传播、专家言论和他人行为等,调控公众风险认知,以建立其对邻避项目的了解与认可,从而达到规避社会稳定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世新.从技术评估到工程的社会评价:兼论工程与技术的区别.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