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博士在疾病的项下举了一项疟疾,他把疟疾说成亡国灭种的大病,说“我们不得不承认疟疾的可怕甚于肺结核,甚于花柳,甚于鸦片”。这位先生假如多少学过两天近代的医学,我想他断不会这样的夸张;同时凡是多少学过两天近代医学的人也立地会知道他张皇得真有点程度。我们暂且就把疟疾来做譬比罢。这是由于病源虫Plasmodium所唤起的疾病,有间日疟、三日疟、四日疟等的类别,但假如这几种疟疾的病源虫同时侵犯了一位病人时,由时间的组合上可以形成不规则的疟形。这种病是有特效药的,便是金鸡纳霜(Quininum),用得得法时可以药到病除。古时候没有这样明确的知识,故也苦于无法治疗,在中国更是当成鬼病在处治。说起那鬼状来要举出“五大仇敌”可以俯拾即是。第一大敌是寒热间作,第二大敌是肝脾浮肿,第三大敌是谵呓迷离,第四大敌是食欲不进,第五大敌是衰弱无力。假使不顾惜纸面,还可以举出好些。在古时当鬼病治的时候,便是对于这些征候“一点一滴”地想方法,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照着那样办去,或者也怕会弄到胡大博士所夸张的那样,亡国灭种了。但到现在已经不是再见鬼的时候了!现在有特效药来扑灭病源虫(古时疟疾也每服药而愈,是因药中含有鸡纳成分)。有预防的知识来扑灭那传播病源虫的媒介。(这是一种花脚蚊子,立在壁上后体斜翘与壁面形成一种角度,学名为anopheles,见了这种蚊子务请打倒,千切不要怀疑说这蚊子并不在疟疾之内!)而且还有一项新奇的知识,便是利用疟疾来医治淋病、梅毒。因为后二者的病源菌是不能耐高热的,疟疾有四十度至四十一度的高热,可以扑灭那些病源菌。去了虎再来驱狼,这可以说是以毒攻毒。但是要有明确的医学知识的人才行,倘是见鬼医生,听了都是会骇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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