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致亦不减上章。
——清·陈廷焯《词则·别调集》
白居易(二首)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祖籍太原(今属山西),徙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新郑(今属河南)。先世本龟兹人,汉时赐姓白氏,自幼聪慧。德宗贞元十六年(800)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宪宗元和时,历迁翰林学士、左拾遗、东宫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上疏主张捕贼,以越职言事,贬江州司马。后曾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文宗大和三年(829)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遂居洛阳。晚年奉佛,以诗酒自娱,自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谥文。工诗,倡导“新乐府”运动。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有“诗魔”和“诗王”之称。诗文与元稹齐名,世称“元白”。晚年与刘禹锡唱和,又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