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淡黄头发的小个子绅士,穿了双无可挑剔的皮靴,有着极硬的白领饰和衬衫领子。全身的纽扣都扣得整齐妥帖;他的连鬓胡子卷得很精致合适,一定花了他很大的工夫。他的金表链是那么又粗又沉,使我看了不免想入非非,觉得他应该有金店门前挂的那种强壮的金胳臂才行,那样才能把表从口袋里掏出来。他的装束打扮一丝不苟,样样僵直硬挺,因而身子几乎弯不下来,当他在椅子上坐下,为看桌子上的一些文件要转动身子时,他只能像潘趣[12]一样自脊椎的尾骨以上整个儿转动。
我先前已由姨婆做过介绍,斯潘洛先生很客气地接待了我。他说:“这么说,科波菲尔先生,你真想加入我们这一行?前几天我有幸会见你姨婆,”说到这儿,他身子往前一俯——又做了一次潘趣——“当然,我无意中提到,我们这儿恰好有一个缺额,有幸承特洛伍德小姐说起,她有一位她很疼爱的侄孙,想为他找一份有身份有地位的职业。现在,我相信,我有幸跟她这位侄孙——”说到这儿,他又做了一次潘趣。
我鞠了一个躬,承认就是我,同时说,我姨婆跟我提起,有这样一个机会,我相信,我会很喜欢。我说,对这一行,我是很倾心的,所以立即就接受了这个提议。但是,我还不能绝对保证喜欢这一行,我还得对这有更多了解。虽然这只不过是个形式问题,不过我觉得,在一无改悔地投身其中之前,最好还是有机会让我先试一试,看看我对这一行到底有多喜欢。